摘要:“以儿童为中心”的社会投资战略已成为发达国家社会政策的新趋向。因城镇化巨大的虹吸效应,农村传统差序格局下以血缘、地缘为主的先赋性儿童照料资源日趋消解,农村留守家庭劳动力再生产能力不足,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政策进入公共政策领域。然而,从社会投资的视角来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政策尚缺乏“支持家庭”“多元共治”等理念,“事后补缺型”的制度设计难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的发展性需求,可能会通过降低未来人力资本增加贫困代际传递的风险。要实现“社会救助”向“社会投资”的理念转变,应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发展能力为根本,从导致亲子分离的制度根源入手,利用服务供给、时间补偿等“支持家庭”手段,构建政府、家庭、社会等“多中心协同治理”的社会支持体系,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普惠性的公共资源,以切断先赋性弱势与“留守事件”的链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