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农村问题始终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性问题。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农村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所产生的现实问题兼具复杂性与多元性,以部门法学为基石的农业农村法治体系难以有效应对。近年来领域法学的兴起与发展,给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的困境破局带来曙光。尤其是农业农村立法的历史、现实与理论逻辑同领域法学特征深度契合,使领域法学成为农业农村立法的重要理论指引。领域法学以问题导向性、研究综合性、视角开放性为基本特征,指引着农业农村立法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滞后立法,平衡中央与地方法律位阶、注重政策与法律互动,强化动态调整立法理念,加快涉外立法构建,三者融合的最终旨趣是实现农业农村法的法典化,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高效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