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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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总177 期)
2.分样本调节效应分析
本研究进一步将样本按照户口类型和性别分组,分为
城市组、农村组、男性组、女性组四个组别,分别对居民自
身受教育程度和父辈受教育程度的调节效应进行回归分
析,回归结果如表 6 所示。对比城市组和农村组的回归结
果,农村居民自身受教育程度和父辈受教育程度越高,使
用互联网对社会公平感的负向影响越小,正向调节效果比
城市居民更显著。同样,对比男性组和女性组的回归结 图 2 自身受教育程度调节作用斜率图
果,女性居民自身受教育程度和父辈受教育程度越高,使
用互联网对社会公平感的负向影响越小,正向调节效果比
男性居民更显著,且在男性居民样本中父辈受教育程度无
显著正向调节作用。H 2c 得到验证,可能的原因是,教育对
农村居民和女性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获得更为重要,为处
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居民和女性居民提供了社会经济地位
向上流动的更强依赖渠道 。
[31]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社会仍存在一定的社会歧视,遭
图 3 父辈受教育程度调节作用斜率图
受过户籍歧视的居民和遭受过性别歧视的居民要比没遭
受过此类社会歧视的居民对社会公平感的评价有显著下降 ,而农村户籍居民和女性居民正是容
[32]
易遭受性别歧视与户籍歧视的群体。由于网络“圈层化”社交存在,农村居民和女性居民使用互联
网时可能接收到更多负面信息,容易出现“群体极化”现象。教育具有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和认知能
力的双重作用,在当前时代和社会背景下更应充分发挥教育的正向调节效应。教育一方面能够发
挥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作用,提高农村居民和女性居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能够提升更多暴
露在社会歧视环境和不公平信息中的农村居民和女性居民认知能力,帮助他们明辨是非。
表6 分样本的教育调节效应分析
分组一:城市组 分组二:农村组 分组三:男性组 分组四:女性组
变量 (1)自身受教 (2)父辈受 (1)自身受 (2)父辈受 (1)自身受教 (2)父辈受 (1)自身受 (2)父辈受
育程度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育程度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0.360 *** -0.211 *** -0.265 *** -0.112 ** -0.298 *** -0.123 ** -0.296 *** -0.187 ***
互联网使用
(0.091) (0.054) (0.086) (0.055) (0.103) (0.054) (0.074) (0.053)
-0.007 0.029 ** -0.010 -0.016 0.001 0.018 -0.015 * 0.042 ***
受教育程度
(0.009) (0.015) (0.009) (0.015) (0.010) (0.015) (0.008) (0.015)
0.023 ** -0.024 * 0.030 *** 0.035 ** 0.023 ** -0.004 0.027 *** -0.037 ***
交互项
(0.010) (0.014) (0.011) (0.016) (0.011) (0.015) (0.010) (0.014)
观测值 3672 3672 2704 2704 2982 2982 3394 3394
adj. R 2 0.018 0.017 0.028 0.027 0.019 0.016 0.015 0.015
3.受教育程度的门槛效应
为探究不同受教育阶段的居民使用互联网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本研究利用门槛模型式(3)进
行实证检验。通过自助法检验是否存在门槛效应,设置重复抽样 300次,结果如表 7所示。依次进行
单一门槛检验、双重门槛检验,结果显示,自身受教育程度和父辈受教育程度都显著通过单一门槛检
验,且均未通过双重门槛检验,说明存在单一门槛效应。其中,自身受教育程度的单一门槛值为 12
(受教育阶段为高中、中专),父辈受教育程度的单一门槛值为 6.5(受教育阶段为小学),该结论验证
了H 3。
进一步以自身受教育程度和父辈受教育程度为门槛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 8 所示。
结果显示,当居民自身受教育年限在 12年及以下时,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社会公平感有显著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