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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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总 147 期)
3. 农地调整与农机服务外包
产权不稳定对投资的抑制作用是显然的.地权不稳定也一样会抑制农户的自主投资.承包权的
不稳定对农业投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考虑到套牢效应和较长的回收周期, 预期产权不稳定的农户,
便不敢投入那些与特定地块相连的固定资产投资, 从而也弱化了承包经营权的权能 .考虑到产权
①
不稳定带来的投资风险, 农户在种植结构的选择时也会回避生产周期较长的经济作物.在投入方面,
产权不稳定也使得农户更多选择化肥等短期性生产要素, 而不是有机肥等长期性生产要素.
在劳动力成本上升、 高强度劳动对老年和妇女劳动力带来较大体能压力等情况下, 农户在生产环
节不得不进行长周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但是, 承包权的不稳定又增加了投资顾虑.因为大部分农业
机械需要匹配一定数量的作业面积( 即经营面积), 才能充分发挥作用.产权调整带来的细碎化、 土地
位置或者面积的改变, 使得农业机械出现不必要的闲置和浪费.当土地是经转入而来的情况下, 产权
不稳定对投资的抑制作用会更为突出: 除了农业机械的闲置性损失之外, 也存在因为固定资产的套牢
而使经营者遭遇到承包户提高租金的敲竹杠行为 .在自主投资激励受抑制而投资又成为必要的情
②
况下, 农户便只好借助于“ 迂回投资” 这种变通方法: 即借助于购买农机服务来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
要.购买机械服务, 一方面避免了因为经营规模有限带来的闲置损失, 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资产专用性
和附着于土地而套牢等因素带来的敲竹杠问题.从这个角度看, 农户之所以选择农机外包服务而非
自主投资, 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承包权不稳定而被迫做出的次优选择 .可以说, 农机服务外包的发
③
展固然与资源禀赋等客观因素相关, 但也可能与农地产权( 承包权) 不稳定的制度因素相关.基于上
述分析, 可得:
假说: 土地调整引发的地权不稳定, 促进农户购买农机服务.
推论: 土地调整迫使农户通过采取购买农机服务的方式以替代自购农机来满足其生产过程中的
投资需求.即土地调整对农机服务外包的促进, 是通过抑制农户自主投资这一渠道发生的.
三、 计量分析
1.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进行的全国性大规模入户调查.此次调研针对
农户土地相关要素发育以及农地产权状态展开.为避免数据偏差, 获得对新一轮土地确权的代表性
认知, 调研选择在大量农民工返乡的春节期间进行.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2880 份, 回收问卷 2779
份, 有效问卷 2704 份, 问卷有效率为 93.9% .调查采用的是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首先, 确定
样本省.采用总人口、 人均 GDP 、 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比重、 农业人口比重和农业产值比重等 6 个社
会经济特征指标, 通过聚类分析方法将中国大陆地区 31 个省( 市、 区) 划分为三类地区.在三类地区
中, 按照全国东部、 中部、 西部三大地带划分并兼顾七大地理分区, 从三类地区中各抽取 3 个省, 其中,
东部为广东、 江苏和辽宁, 中部为河南、 江西和山西, 西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四川和贵州.其次, 确定
① 根据« 三权分置意见» 表述,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以下内容:( 1 ) 占有、 使用承包地其中包括建设必要的农业生产、 附属、 配
套设施, 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获得收益.
② 关于这个现象, 马克思曾经有过精彩的分析:“ 投入土地的经过较长时间才损耗尽的较长期的固定资本, 也大部分是, 而在某些领
域往往完全是由租地农场主投入的.但是, 契约规定的租期一满, 在土地上实行的各种改良, 就要作为和实体即土地不可分离
性, 变为土地所有者的财产.但这同时是合理农业的最大障碍之一, 因为租地农场主避免进行一切不能期望在自己的租期
内完全收回的改良和支出.并且我们看到, 上一世纪的詹姆斯安德森( 现代地租理论的真正创始人, 同时又是实际的租地农场
主, 当时的著名农学家), 以及当代的英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反对者, 都曾不断指责这个情况是合理农业的障碍.” 参见 « 资本论» 第
三卷, 人民公社, 1975 年, 第 699 页.
农户通过市场购买农机服务还是自主购买农机时, 除受产权影响之外, 也受到交易成本的影响.比如, 自主购买农机的前提是农
③
户能够承担农机的市场价格和没有流动性的约束; 农机操作需要特定技术培训从而对农户知识有一定要求; 农机维护也会发生
费用.比较之下, 通过市场交易直接购买农机服务相对简单( 农机服务的可获得性).在交易频率较低而交易费用相对少时, 小
规模经营农户通过购买农机服务在经济上来说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