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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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总163 期)

                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壮大村庄集体经济,促进村庄产业振兴。
                    在云南省的乡村振兴实践表明,盘活农民的闲置资产,培育出农民能够就业、能够掌握、能够受
                益且有人为之服务的业态,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产业多元化带动市场,是实现农民增收、推进乡村
                振兴的一条合理路径。在云南省的乡村振兴实验中,我们也非常欣喜地看到,一些原本在村外创业
                的年轻人开始返乡创业,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乡村生态振兴与生态乡村建设需要双重制度保障


                                                         刘祖云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生态”这一语词,在二十大报告的两个部分获得了足够的关注:一是,在第十部分提出,“提升生
                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即“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
                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二是,在第四部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子目中,提
                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并强调,在乡村建设方向
                上,“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笔者认为,前者是基于宏观生态
                系统角度的阐述,而后者是在“乡村建设”这一独特场景下,对于乡村自然生态建设的强调。无论是
                生态系统的保护,还是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在乡村建设这一议题上,就自然而然地落在“生态乡村”
                建设的基座上,因为在一个独立区域内的乡村建设生态化了,乡村生态振兴的目标就实现了,同时生
                态系统的多样性也得到了体现。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就乡村生态振兴与生态乡村建设的议题谈一
                些见解与观点。
                    我国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教授在 1985 年就撰文提出,“农村是以农业经营为主体的社会-经
                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这其中,经济系统包括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自然系统是植物、动
                                       [1]
                物、微生物、资源及其介质的集合,而社会系统则包括政策法令、思想文化、组织管理和科技教育四个
                方面的内容 。笔者认为,马世骏教授对于农村生态系统的理论定位,既涉及宏观的生态系统的视
                           [2]
                角,也关注了微观的以自然系统为基础的乡村生态环境层面。这对于我们理解生态乡村建设具有重
                要的方法论意义。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那时,中国的乡村社会基
                本上处于一种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经济规模在不断增
                大,再加上基本遵循“城市偏向”与服务于城市的社会发展战略,乡村的整个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
                冲击,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资源为基础的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
                破坏;二是,以生产、流通、消费为主要环节的乡村经济系统也受到严重的破坏;三是,以正式制度与
                非正式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乡村社会系统也遭受到严重的解构。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把乡村的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之一。对此,
                学术界关于乡村生态振兴与生态乡村建设的学术研究成果呈现明显增长态势。笔者认为,在这一理

                论讨论中,我们必须关注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生态乡村建设这一学术命题如何从理论领域走向实践
                领域;换言之,我们需要把理论力量转化为实践力量。对此,笔者曾提出,生态乡村建设既是一个理
                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更重要的是,它需要从理论运思向实践行动跃迁,而这一跃迁是需要两
                种制度支撑的。生态乡村建设需要国家层面的一整套正式制度支持,也需要植根于乡村特定场域的
                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因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乡村社会中虽然存在着各
                自作用的空间,但同时,这两者在一种特定的时空中,又会产生密切的互动,以共同支持生态乡村向
                实践品格的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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