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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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23%、80.49% 和 68.75%。其中,村庄治安情况(分项)解释了禀赋差异的 27.78%、20.51%、
                51.22% 和 20.83%;对 村 干 部 信 任 程 度(分 项)解 释 了 禀 赋 差 异 的 47.22%、48.72%、26.83% 和
                45.83%,而村庄市场环境对禀赋差异几乎没有影响。因此,从政策干预的角度来看,提高村民对村干
                部的信任和加强农村治安是改善未改革农村居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这与已有相关研究的结论相一
                致 。而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意味着一方面,在后续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在资产评估、
                  [56]
                量化折股、成员界定、股权分配等环节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充分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尽量降
                低干群分歧;如果后续改革过程中村庄设立集体股,则要构建良好的管理监督机制,避免代理人侵吞
                集体资产,激化干群矛盾。另一方面,鉴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是提供村庄公共品重要的资金来源之
                一 ,因此,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增强村庄公共品
                  [14]
               (包括治安在内)的自给能力,这与本文机制分析部分的研究结果相呼应。
                                    表9 未完成改革和完成改革的农村居民幸福感差异的分解结果                                  N=3793

                                          模型1        模型2         模型3         模型4              模型5
                        解释变量
                                         全样本        中低收入         高收入        非贫困户        曾经建档立卡贫困户
                 总差异                     -0.063      -0.068      -0.056     -0.062           -0.074
                 禀赋差异(可解释部分)             -0.036      -0.039      -0.041     -0.048           -0.002
                 人口特征(总体)                 0.010       0.009      0.001       0.007            0.020
                 地区特征(总体)                -0.019      -0.021      -0.009     -0.022           -0.007
                 村庄特征(总体)                -0.027      -0.027      -0.033     -0.033           -0.015
                 村庄治安情况(分项)              -0.010      -0.008      -0.021     -0.010            0.000
                 村庄市场环境(分项)               0.000       0.000      -0.001     -0.001           -0.002
                 对村干部信任程度(分项)            -0.017      -0.019      -0.011     -0.022           -0.013
                 禀赋差异贡献/%                 57.140     57.350      73.210      77.420           1.350
                 系数差异(不可解释部分)            -0.027      -0.029      -0.015     -0.014           -0.073
                 系数差异贡献/%                 42.860     42.650      26.790      22.580          98.650

                    值得一提的是,在曾经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群中,人口特征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改革和未改革两
                类群体幸福感的差异,这可能是因为与其他群体相比,曾经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内部收入差距较小,
               “相对剥夺感”较弱,而群体成员对预期也比较容易满足。罗楚亮在研究城乡幸福感差异时也观察到
                与此相类似的“城乡幸福悖论”现象 。除此之外,从表 9中还可知,对村干部信任程度依然是曾经建
                                                [57]
                档立卡贫困户子样本中影响改革与未改革两类群体幸福感差异的重要因素,这意味着针对其他样本
                给出的改善干群关系,提高村民对村干部信任程度的对策建议同样适合于曾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
                样本。

                    五、结论与启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中国农村社会重大的制度性变革,被寄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
                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任。系统评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能为理性看待这一政策的成效提
                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可为确定后续改革推进的优先序指明方向。与已有研究着重于探讨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带来某方面的影响不同(如增收、壮大集体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公共品提供等),本
                文依循新福利经济学社会政策评价思路,选取“农村居民幸福感”这一更加立体的指标对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展开系统评估,其研究结论更能体现农村居民对改革不同方面的偏好,因此,相应的政策
                启示也更具针对性。
                    运用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库 2019 年数据,本文细致考察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
                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作用机制,以及对不同收入阶层、不同特征村庄的异质性影响。不仅如
                此,为使后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路有更加清晰的指引,本文还进一步通过 Oaxaca-Blinder 分
                解法探究了改革和未完成改革村民之间幸福感差异的影响因素及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主要研究
                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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