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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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期                         芦千文 等:农业农村创新与创业联动机制研究                                     13

                  新是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创新的终端用户以小农户和老弱群体为主,如小农户
                  绿色生产方式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创新等,即使具有私人产品属性,也需要按照公益性服务来供给。
                  市场机制发生配置资源作用,但不会改变农业农村创新在国家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三是区域性、分散性。为适应农业农村的地区差异,政府以行政区为单元建立农业农村创新的
                  公共机构和公益服务体系,作为农业农村创新体系的骨干。公共机构有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公益
                  服务体系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涉农服务机构。农业农村创新的补充力量有不同区域的地域性创新机
                  构和服务体系,如企业自主参与创新链条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各类农村市场主体、公益组织等发挥面
                  向农民的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广作用。农业农村创新体系由创新生产、成果转化、应用推广三个顺
                  次衔接的环节构成(表 1)。不同创新环节、不同创新主体、不同创新链条之间相对独立,使得农业农
                  村创新力量具有分散性。农业农村创新的分散性还表现在与终端用户分散在农村相适应的地域空
                  间分散,越靠近终端用户的环节和体系地域空间分散性越强。
                                                    表1 农业农村创新体系构成

                     类别                公共产品                         公益产品                     私人产品
                                                                                     各类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主,各类企业、
                   创新生产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为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以
                                                          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为辅
                                                                                     市场化方式参与
                          不同层级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相互合作,与 农技推广、涉农服务部门与公益性、多
                   成果转化 农技推广、涉农服务部门合作,与公益性、多 元化社会力量合作,各类企业、经营主 各类企业、经营主体
                          元化社会力量合作                        体发挥重要作用
                                                          以地方农技推广体系、涉农服务体系
                   应用推广 地方农技推广体系、涉农服务体系                   为主,并与各类企业、公益组织、经营 各类企业、经营主体
                                                          主体合作
                       2.农业农村创新的逻辑
                       创新的逻辑是创新体系中各个主体行动相互作用呈现出来的创新趋向。创新体系中的主体有
                  独立的价值追求,所接受的外部环境约束和引导不同,呈现的创新逻辑有所不同。农业农村创新的
                  逻辑要从创新体系中不同环节主体的价值追求和环境约束中把握。
                       一是创新生产环节不同主体的逻辑。农业农村创新生产的主体主要是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少
                  部分企业会参与创新生产)。大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属于政府财政支撑的公共部门(少部分由
                  大型企业创办),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为应用研究提供知识积累,如种业创新中
                  育种理论、生物技术等属于基础研究,杂交、选育等属于应用研究。基础研究的创新价值通过应用研
                  究、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进入生产体系才能体现出来。基础研究从事者接触到的外部环境约束和
                  引导主要是用于衡量个人水平和晋升的评价机制以及与评价机制紧密相关的科研经费获得情况。
                  评价机制决定了基础研究的内容和方向,是基础研究创新逻辑的决定性因素。应用研究成果可以直
                  接进入转化环节,对于转化和应用合一的创新内容,可以直接形成现实生产力带来经济收益。相比
                  基础研究,对应用研究从事者的激励,除了评价机制及相关的科研经费外,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收益
                  也是重要方面。基础研究评价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公开出版物 和同行评议;应用研究评价机制的主
                                                                          ①
                  要内容是相应的认证机制,如专利、标准、品种等;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直接体现为研究者
                  收入,也对研究者形成激励作用。大型企业主要从企业发展需求出发进行应用研究,遵循的是经济
                  逻辑。
                       二是成果转化环节不同主体的逻辑。农业农村创新内容的复杂性、分散性,使应用研究成果在
                  实验室理想条件下生产后,不仅要适应不同环境反复验证,还要根据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必须建
                  立专门的服务体系来转化。成果转化环节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涉农服务机构,既负责开展成果筛选
                  试验,为应用推广提供适用创新成果,也负责向各类终端用户直接提供创新成果。政府涉农服务机

                  ①    有期刊论文、报纸文章、专著、研究报告等形式,其中期刊论文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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