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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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总 145 期) 2020 ( 1 )

   JournalofHuazhon gA g riculturalUniversit y ( SocialSciencesEdition )


         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内涵、 目标及改革重点



                           ———基于« 资本论» 土地所有权理论



                                       白雪秋, 包云娜


                                (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1 )

           摘   要   牧区草场因其特殊性, 实行“ 三权分置” 不能完全照搬农地经验.基于« 资本
       论» 的土地所有权理论, 运用从具体到抽象的分析方法, 在分析我国牧区草场资源特性的基
       础上, 探讨与之匹配的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制度安排形式, 阐述我国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从
       法律权属关系上的草场产权权利分解到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关系、 再到其特有的生产关系
       和交往关系的三个层级内涵, 指出了其超越交换价值追求的多重目标导向, 包括以草场要素
       市场化带动畜牧业现代化、 实现牧区草场效益共创共享的持续性、 保障牧民根本利益基础上

       的经济社会转型等, 提出要以明晰集体所有权、 牧民承包权、 资本所有者经营权三权边界作
       为改革重点来提升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制度绩效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   牧区草场;三权分置;土地所有权;改革重点;权利边界
           中图分类号: F09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456 ( 2020 ) 01000909
           DOI 编码: 10.13300 / .cnki.hnwkxb.2020.01.002
                             j

       “ 三权分置” 是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 是在深刻总
   结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的, 是新时代解决人地矛盾、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制
   度创新.到目前为止, 学界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农地的“ 三权分置” 上, 而对于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的关
   注相对较少.事实上, 牧区草场面积大, 人地、 畜地矛盾突出, 是人口群体性贫困的聚居地, 牧区草场
   实行“ 三权分置” 是实现牧区牧业牧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既是实践问题, 也是需要在理论层面明
   确其内涵和目标的时代性重大课题.本文试图运用由具体到抽象的分析方法, 从« 资本论» 的土地所
   有权理论视角, 构建牧区草场资源特性、“ 三权分置” 制度安排与制度绩效的分析框架, 即在分析牧区
   草场资源特性的基础上, 从三个层级内涵和多重目标来阐述相应的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制度安排, 并
   结合现阶段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来论证提升草场“ 三权分置” 制度绩效的改革重点在于三权边界

   的进一步明晰.

      一、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 三权分置” 政策提出后, 全国各地纷纷展开探索, 与此同时, 理论界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围绕“ 三

   权” 的内涵和关系、“ 三权分置” 的性质和意义, 展开了不同角度的研究.
       关于“ 三权” 的内涵, 从经济上来看,“ 三权” 就是指土地的所有权、 承包权和经营权, 是可以分属于

   不同经济主体的权属, 其中集体所有权是农民集体的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是赋予集体成员的财产权,
   土地经营权是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享有的耕作权                      [ 1 ] .“ 三权分置” 解决了土地流转中流入主体的资格限

   收稿日期: 20190702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 2018XZD08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 三权分置’ 下青藏高原牧区草场经营权流转研究”( 17CJY029 ).
   作者简介: 白雪秋( 1960G ), 女, 教授, 博士;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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