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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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总 14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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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的内涵和目标来分析其制度安排特征.
       1. 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的内涵解构: 三个层级
       区别于以往文献的政策解读和西方产权分解的理论视角, 本文试图从我国牧区草场的实际出发,
   从具体到抽象地将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的内涵进行三个层级由表及里的逐一分解.
       第一层级: 法律权属关系上的草场产权的权利分解.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是建立在原有的两权
   ( 所有权、 承包经营权) 分离基础之上的, 即牧区草场的经营权从原有的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 实现
   由草场所有权、 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转变为所有权、 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离.这种 “ 三权分
   置” 的最直接含义就是权利的再分解, 也是社会各界所广泛认可的概念.从权利分解的角度来看,“ 三
   权分置” 体现的是一种法律权属关系, 因此, 厘清牧区草场的三个权利在法律上的实际权属对应, 是

   “ 三权分置” 的第一层级内涵.
       第二层级: 所有制基础上的草场产权关系.权利分解是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的表层含义, 透过这
   一层级进一步分析, 可以得知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的核心要义是草场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关系, 正如
   马克思所说的:“ 用这些人使用或滥用一定量土地这样一种法律权力来说明问题, 是什么问题也解决
   不了的.土地的这种使用, 完全取决于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条件.” 这就是说, 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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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上层建筑,“ 法律权力” 是建立在“ 经济条件” 上的.我国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就是在草场归集体
   所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关系改革, 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农村土地所有权
   形式相对应的.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 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 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 把它当作排
   斥其他一切人的、 只服从自己私人意志的领域.”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牧区草场属于牧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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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对本村范围内的草场进行垄断, 服从本村全体牧民的意志, 在这个根本前提下,
   实现了牧民承包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 进而经营权再次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产权关系.因

   此, 所有制基础上的草场产权关系是“ 三权分置” 的第二层级内涵.
       第三层级: 牧区草场特有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 三权分置” 分的是“ 权”, 而“ 权利永远不能超
   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的发展.” 权利总是历史的、 具体的, 即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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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所以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本质内涵是草场所有权、 承包权和经营权背后的
   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考察现代的土地所有权形式所以是必要
   的, 是因为我们要考察资本投入农业而产生的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 .而我国牧区草场的
                                                                       [ 16 ]
   资源特性使得拥有草场所有权的村集体, 拥有草场承包权的牧民和拥有草场经营权的市场经营者之
   间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呈现更为复杂的新的特点: 一是由于其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封闭性和牢
   固性, 使得“ 第三权” 即经营权的分离相对困难.如前所述, 牧区草场独特的地理特征及其文化凝聚
   力, 使得牧民之间、 牧民与村集体之间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更为封闭和牢固.在这种情况下, 要将
   资本所有者这一市场经营主体引入, 来建立三权关系从而突破原始的两权关系, 就尤为困难.二是由
   于草场资源经营方式的历史传统性, 易将草场经营主体中的“ 风险规避者” 排除出市场.牧区草场较
   为原始的传统经营方式, 造成了畜牧业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经营权的流转从而构建新的生产关系和
   交往关系代表着高风险的分散,“ 三权分置” 改革在促使经营权流转至资本所有者的同时, 也意味着畜
   牧业自身的高风险随之同时转移.这就促使进入草场流转关系的资本所有者, 具有进入高风险领域
   的经济基础, 或者拥有降低风险的机制,“ 风险规避” 为特征的经济主体易被排除出市场.三是新的三
   权关系的建立需要将草场内化为生产函数中的生产要素, 从而促进草场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建设.以
   往由于牧民与草场资源的关系较为间接, 因而牧民对草原的管理和建设并不重视.“ 三权分置” 作为
   一项创新的改革举措, 必须着眼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能使其经营主体与草场建立更为紧密

   的利益联结机制, 以便激励经营者在利用草场进行畜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草场的管理和建设.
   四是在由两权关系向三权关系的转变过程中, 必须加强对生态的保护.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不只是

   一个单纯的经济产权制度的变更, 同时也是良好生态机制重新建立的新的尝试.因而, 在实施三权关
   系改革中必须充分考量生态保护的至关重要性.总之, 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不仅要打破坚固的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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