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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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总 147 期)
               也存在将贫困分别作为过程、 互动和行动的不同进路                       [ 8 ] .本文并不打算针对贫困的概念进行学理性

               的分析, 而是首先从风险的视角将贫困视为一种绝对的风险.
                   风险与贫困一样, 都是与人类发展进程相伴生的产物.风险是一个面向未来的可能性范畴, 是一
               种危险和灾难发生的可能性             [ 9 ] , 它基本的核心含义是“ 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贝克根据社会

               经济发展阶段先后顺序, 区分了三种不同阶段的社会风险, 即前工业社会的风险、 古典工业社会的风
               险和人为的大规模的“ 后工业主义时代” 的风险( 即风险社会)                        [ 10G11 ] .依据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均
               衡的现实情况来看, 这三种类型的社会风险在我国同时并存, 但是就农村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来说,
               贫困所属的风险还大多停留在第一阶段, 即前工业社会或者说传统社会的风险.这一风险类型兼具
               个体性和社会整体性双重特征: 既是一种个人风险, 又是一种宏观意义上的社会风险, 贫困发生率就
               是这一社会风险的量化指标.
                   2. 从财富分配到风险分配
                   以资源和财富分配为逻辑的社会学理论构建一直是社会学领域的一条重要的研究路径.例如围
               绕财富分配的多寡, 社会成员形成了具有差异性的不同的社会群体———阶级、 阶层或者利益集团.财

               富分配逻辑因此具有极强的解释力, 衍生出许多重要理论成果.然而随着世界逐渐步入以风险社会
               为特征的晚期现代性, 风险分配的逻辑正在一步一步取代财富分配的逻辑.在简单现代性阶段, 财富
               的生产和分配是社会发展的主导逻辑; 而在反思现代性阶段, 风险的生产和分配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
               逻辑  [ 12G13 ] .正如贝克所说: 在工业社会中, 财富生产的“ 逻辑” 支配风险生产的“ 逻辑”, 而在风险社会
               中, 这种关系颠倒了过来, 生产力“ 丧失了其清白无辜的面目”, 技术—经济的“ 进步” 带来的力量, 日益
                                                                [ 14 ]
               为风险生产的阴影所笼罩, 这为现代性赋予了“ 自反性” .
                   风险分配的逻辑受到财富分配的深刻影响, 财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社会

               风险地位     [ 15 ] .但是, 风险分配的规则又与财富分配的规则截然相反, 风险同财富以颠倒的方式附着
               在阶级或阶层模式上: 财富在顶层集聚, 而风险在底层集聚.因此风险是结构性的                                    [ 16 ] , 它不断向贫穷
               弱势群体集中, 社会不平等日益加剧.风险分配极具不平等性, 较财富分配不公更甚.
                   正是由于风险的结构性特征, 处于财富分配地位底层的被精准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可能遭遇更高
               的风险, 因此这种结构性的不平等对于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贫困
               的风险来自多方面的原因, 例如因病、 因学、 因灾等, 我国因病致贫、 返贫的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
               比例达到 44.1% , 在众多致贫原因中排名第一                 [ 17 ] .因病致贫的风险成为贫困的第一高危风险.那
               么, 贫困风险的分配正义何在? 如果说在前现代性阶段, 经济增长是国家政治合法性的来源, 那么, 在

               晚期现代性阶段, 风险处理及其分配正义也将成为国家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之一.
                   3. 从风险分配进路到能力进路
                   从风险分配的视角审视贫困, 为政府制定政策帮助贫困户防范和转移各种贫困风险提供了理论
               依据.然而分配正义理论并未停止演进的脚步, 以阿玛蒂亚森和玛莎纳斯鲍姆为代表的思想家
               在能力正义的基础上提出了能力进路的分配正义理论.
                   能力进路的正义观与其他许多政治哲学的分支( 比如社群主义) 一样, 源自对约翰罗尔斯 “ 公
               平的正义” 理论的继承和批判.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一种基于机会平等的正义理论                                       [ 18 ] , 他将机会与
               权力、 自由 、 收入和财富、 自尊一并归列为“ 基本善”, 对“ 基本善” 的合理分配是正义实现的基本途
                         ①
               径.而阿玛蒂亚森认为, 基本善的指标并不能真正和完整地表征分配正义所指向的目标.森举了

               一个著名的“ 轮椅人” 的例子作为批驳对象: 假设一个坐轮椅的人和一个身体正常的人拥有同样多的
               财富, 但两者的活动能力却完全不相同, 坐轮椅的人在公众场合到处走动的能力显然远远不如正常


               ①  森强调,“ 自由” 在这里仅仅是作为收入和财富的补充而出现, 与森的意义上的自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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