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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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发展 和公共服务 的影响,对互联网与社会公平感关系的探究相对较少,引入教育因素进行系
                                    [6]
                         [5]
                统考量和分析的更未见到。
                    作为补偿弱势群体和打破阶级固化的重要工具,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乡居民的认知能
                力,塑造着他们对待公平的态度倾向 。基于良好态度倾向与认知能力加持,城乡居民的社会公平感
                                                 [7]
                将更加客观而审慎。因此,探究教育、互联网使用与社会公平感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正确而科学地看
                待互联网与社会公平感之间的联结提供了新视角,对互联网监管、教育政策制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建设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运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
                vey,CGSS)2021 年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并从教育视角出发对
                其内在作用机制进行再考察。与以往文献相比,本研究的边际贡献在于:一是在研究视角上,尝试将
                教育作为调节变量纳入研究模型,考察其在不同城乡类型、不同性别群体居民中的差异,丰富了互联
                网使用对居民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机制研究;二是在研究方法上,考虑到教育的调节效应可能是非线
                性的,故引入门槛效应模型,以更好地检验不同受教育水平下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社会公平感影响存
                在的差异;三是在结论稳健性上,利用工具变量法(2SLS、CMP)控制了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
                题,使估算结果更为稳健。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1.互联网使用与社会公平感的关系
                    公平是人们的思想共识和价值认同,西方哲学将公正与“应得”联系起来,主张权利“各得其
                所”。关于社会公平感理论,最为经典的是美国学者Stouffer等1949年提出的“相对剥夺论”,即人们
                   [8]
                通常将自己的结果与他人结果进行比较来评估自己结果的质量 ,也就是评估自己相较于他人“应
                                                                           [9]
                得”什么。这一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处于优势地位的人仍不满足于其所享有的高
                水平社会资源,而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却对自己享有的低水平社会资源表现出较高的容忍度。一般而
                言,人们在评估自己的结果而对比较参照物进行选择的时候,往往更倾向于向上而不是向下进行相
                似比较 ,这也导致“相对剥夺感”增强,进而产生“不公平感”。
                      [10]
                    当今社会,人们通过即时通讯和社交软件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网络社交圈和信息获取渠道 。从
                                                                                                    [11]
                社会心理角度看,互联网时代人们将自我感受的比较范围由现实社交圈扩展至网络社会,看待公平
                的心理状态发生了转变。根据“相对剥夺论”,与现实社交圈中的社会比较模式相同,网络社交圈中
                多数社会比较仍是向上比较,并且这些比较对个人自尊、情绪和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大多是负向的 。
                                                                                                       [12]
                鉴于这种向上比较和相对剥夺感的存在,互联网使用对人们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大多是负向的。从信
                息传播角度看,根据“拟态环境论”和“涵化假说”,人们倾注在互联网上的时间越多时越倾向于依据
                互联网上接收到的信息看待世界 。如今,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选择性信息和夸大性信息,尤其是智
                                              [13]
                能推荐算法作用下“网络炫富”和“贩卖焦虑”等现象传播广泛,城乡居民暴露在这些信息中更容易陷
                入“信息陷阱”,从而影响人们对社会公平的判断 。综而言之,网络社会比较面的扩大使得城乡居民
                                                           [14]
                更容易进行向上比较,加之获取的向上比较信息很可能因发布人为博取流量而过度夸大,二者交互
                作用加剧了互联网使用对城乡居民社会公平感的负面影响。此外,当前我国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仍
                不完善,互联网上虚假、谬误、跟风信息扩散迅速,进一步导致城乡居民社会公平感降低 。基于此,
                                                                                               [15]
                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 1:互联网使用会对居民社会公平感产生负面影响。
                    2.教育的调节效应
                    互联网使用对城乡居民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是否受到自身受教育程度和父辈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已有研究表明,互联网使用与城乡居民社会公平感知之间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多种因素的混
                合作用,教育也是其中之一。然而,目前学界尚未专门研究教育如何影响互联网使用之于城乡居民
                社会公平感的关系。就教育效果对社会影响的个体介质而言,教育主要通过影响个体的思想认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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