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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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期          白雪秋 等: 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内涵、 目标及改革重点———基于« 资本论» 土地所有权理论                       1 5

   生产, 除租金之外, 工资如何分配、 政府补贴向谁供给, 又成为新的矛盾.尤其随着畜产品附加值不断
   增大, 利益分配如何设定愈加成为影响草场流转持续性和牧区稳定性的关键因素.
       经营权与承包权权能的不对等也造成契约问题.契约问题已成为产生矛盾的现实问题之一, 订
   立契约的双方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 但承包权与经营权权能不对等, 牧民由于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
   且因长期的封闭生产、 单一的传统经营, 使其缺乏市场敏锐性, 与资本所有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
   对称, 从而在流转前的契约订立时, 就已经存在资本所有者利用信息优势订制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契约
   的道德风险, 牧民则缺乏维护自身利益来完善契约的能力, 一些牧民在不平等的契约关系中权利丧
   失、 利益受损.而更为常见的情况是, 牧民作为理性人知晓潜在的道德风险, 便会出现牧民不愿转出
   草场且最多只进行短期流转的逆向选择问题.然而, 过短的流转周期很难吸引资本对牧区草场进行
   固定资本投资和规模化经营, 并且规模化经营的条件是一个社会资本所有者需要与多个牧户形成契
   约关系.正是上述这些原因不仅加剧了草场流转的困难, 而且使得已经引入的资本也倾向追求短期

   利益, 从而阻碍了“ 三权分置” 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因此, 明晰承包权与经营权边界, 约束两权主体行为, 促进两权权能对等, 以减缓牧民与资本所有

   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势在必行.
       2. 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边界, 减缓村集体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 三权分置” 后, 村集体与资本之间建立了更为直接的生产与社会关系.我国牧区社会资本作用
   方式与资本主义资本作用方式不同, 需要通过明晰经营权与所有权边界, 对资本作用方式予以合理管

   控.否则, 要么资本因过度逐利而损害公共利益; 要么资本撬动牧区发展的动能不足.
       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向农业的流入, 是资本为了攫取更高利润而产生的自由流动的必然结果.
   依据马克思的土地所有权理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统治其他部门后, 开始统治农业,“ 资本主义生产
   方式已经支配农业这样一个假定, 包含着这样的意思: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统治生产的和资产阶级
   社会的一切部门, 因此它的下列条件, 如资本的自由竞争、 资本由一个生产部门向另一个生产部门转
   移的可能性、 同等水平的平均利润等等, 都已经完全成熟” .我国牧区草场“ 三权分置” 是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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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的经营权流转和资本限制性引入.资本并非能随意进入一切部门, 资本还是被作为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而存在的.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和导致两极分化的消极作用, 因此是被
   限制使用的, 尤其不能动摇公有制的主导地位.牧区草场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 是重要的生产
   资料, 公有的性质必须保证,“ 三权分置” 坚持了草场所有权为集体所有的根本原则, 在此前提下, 才允

   许资本的作用充分发挥, 允许资本的部门间转移和流动.
       我国牧区草场的“ 三权分置” 这种土地产权形式的前提是村集体垄断草场, 而引入的资本是服从
   私人意志的, 以追求剩余价值增殖为目的.村集体的草场所有权, 与资本所有者的经营权之间的矛盾
   需要更清晰的权利边界划分, 诸如二者分别包含哪些权能; 交叉性的问题如何划分权能; 村集体凭借
   草场的公有性质如何来限制资本; 草场经营权归资本, 那么村集体如何发挥其经济管理职能和其他公

   共服务职能等.
       两权边界不清导致了两种不利的结果, 一种是资本过度逐利使得资本不受限地作用于牧区, 资本
   私有制性质使其采取一切手段来追求利润的不断增加, 而对村集体的公共利益产生侵害, 因为二者的
   经济目标不同, 使得相互的利益冲突也较为突出, 尤其在资本引入后文化冲突、 草场保护冲突、 公共服
   务冲突凸显; 另一种是资本引入过于保守, 甚至社会资本在牧区受到很大程度的排斥, 并让资本所有
   者承担过多诸如扶贫、 基础设施建设、 牧区公益服务等公共职能.由于牧区自然条件薄弱、 生产要素
   匮乏、 生产经营的高风险性, 对资本所有者造成比较大的投资压力, 如果生产经营前期将过多的公共
   职能转移给资本, 会导致其赢利困难, 难以发挥撬动牧区经济发展的能力, 甚至不愿进入或退出牧区

   的生产经营.
       3. 明晰所有权与承包权边界, 减缓村集体与牧民之间的利益冲突

       自负盈亏的家庭经营小生产下的生产关系中, 村集体与牧民利益相对一致.家庭经营小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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