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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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 期 李晓慧 等:数字乡村建设与城乡收入差距:一个U型关系 15
技能劳动力在技能密集型中的收入份额大于其在非技能密集型行业中的收入份额。
假设两类行业各自对两种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为替代关系,即 σ 1、σ 2>1,那么在给定劳动力供给数
H L W H
量时,根据 δ -δ >0,有 dln /dlnA > 0。这说明,数字乡村建设所依托的数字技术进步对高技能
W L
劳动力的需求扩大,增加了技能溢价,扩大了高技能劳动力与低技能劳动力的收入差距。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存在明显的数字素养差异和数字技术使用技能差异 ,使得农村居民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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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非农就业时只能局限于对数字技能水平要求低的岗位上。因此,可以认为数字乡村的发展扩大了
城镇居民(高技能劳动者)与农村居民(低技能劳动者)的收入差距。一方面,城镇居民凭借着劳动技
能优势大多占据收入较高的数字技术依赖型岗位,加剧了就业层级固化;农村居民对数字技术的应
用能力较弱,在参与非农就业寻求更高收入时将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泥潭,导致数字乡村建设
拉大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是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数字乡村建设虽增加
了乡镇或者村集体招商引资的机会,但是多数乡村企业对本地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 ,导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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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地区资金、人才加速流向城市。古典经济学认为,技术进步在促进就业增加的同时也将导致结构
性失业。而目前数字技术对我国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影响远大于农业,农业转移人口是低技能劳动力
的主要组成部分,数字技术进步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与收入会产生不良影响,这将扩大城乡收入
差距 。由此可以认为,由于“二级数字鸿沟”的存在,随着数字乡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城乡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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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呈现扩大的趋势。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H 1: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呈现先缩小后扩大的U型效应。
2.数字乡村建设不同维度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理论分析
数字乡村建设不同维度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差异。数字乡村建设是一个多维概念,至少
涵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经济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和乡村生活数字化等四个方面,不同维度
的侧重点不同,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也不同。第一,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缩小城乡“一级
数字鸿沟”的首要环节,能够拓宽农村居民的信息获取渠道,降低信息获取成本,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第二,乡村经济数字化的发展是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业的数字化生产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
率,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供应链和营销的数字化不仅可以提高农产
品流通效率,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实现农产品的精准销售,还增加了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岗
位,从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和电商扶贫等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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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提高了农村居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第三,乡村
治理数字化主要包括农村居民通过线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以及通过本地政府推行的
乡村治理线上平台了解本村政务信息、参与乡村治理等内容。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通过透明化村务
政务信息,保障了农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农户和基层政府的良性互动。同时,农户参与乡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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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对其自身的数字素养提出更高要求,鼓励农户积极学习数字技能 。在这一过程中农户的信息来
源和社会网络进一步扩大,增收机会进一步增多。第四,乡村生活数字化建设包括消费、文旅教卫、
生活服务等方面。数字消费在促进农户消费结构升级,提高居民幸福感的同时,也帮助农户更好地
了解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提高农户收入。农户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教育培训、医疗咨询等
是数字化生活服务的重要部分,为农户获取知识提供了便捷的平台,能够提高农户人力资本水平,促
进新技术采纳,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然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经济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和乡村生活数字化等四个维度能否
持续发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有利作用,受到数字乡村建设质量和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水平的制约。
数字乡村建设自实施以来就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建设水平虽不断提高,但是发展质量不足,这给城乡
收入差距缩小带来隐患。一方面,数字化建设与乡村需求不完全适配。农民对于数字乡村建设的需
求是分散多样的,并且已经形成了惯有的思维模式和形式逻辑。然而地方政府缺乏精准识别农民需
求的动机和能力,造成数字应用场景趋同化,无法满足农民的多样性需求 。并且,囿于政绩锦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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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政府部门盲目推进建设进程 ,不仅忽视了村庄需求,还造成了资源浪费,不利于城乡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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