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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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期             田北海 等: 集合行为何以发生? 城镇化进程中“ 种房” 行为演化的双因素机制研究                            9 9

   关于征地的内部信息, 因而果断而迅速地采取了“ 种房” 行动.
       如果说精英的示范作用是 L 村村民“ 种房” 的诱发因素, 那么, 作为文化精英的 L 村教师 MC 对
   “ 种房” 信息的解读则对村民的“ 种房” 行为起到了情绪感染和行动动员的作用.教师 MC 凭借其丰
   富的阅历、 知识及其对信息的辨析能力, 成为 L 村公认的意见领袖.作为意见领袖, 他向村民传递了

   三条重要信息: 一是本村极有可能被征地, 否则, 嫁到城里在政府部门工作的 FC 不可能回娘家建房;
   二是“ 种房” 较之不“ 种房” 要划算, 因为房子的价格比土地的价格要高出很多; 三是房子种得越大, 预
   期的补偿收益就越高.而这三条信息使得多数村民对“ 种房” 风险 G 收益的认知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即
   “ 种房” 的预期收益大且几乎是可能确定的, 而“ 种房” 风险相对较少且不确定.在村民看来, ML1 是
   企业老板, 老板一般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FC 是政府工作人员, 她很有可能有内幕消息; MC 是教师, 其

   远见卓识非一般村民可以比拟.既然无论是经济精英, 还是政治精英或文化精英, 都做出了“ 种房” 选
   择或“ 种房” 可行的判断,“ 种房” 自然就不会有错了.于是,“ 种房” 行为开始发酵并升温了.
       在“ 种房” 行为的发酵阶段, 我们可以看到, 政府实际上是不在场的.由于缺乏对规划方案公布后
   受众反应的关注, 同时也缺乏对农民“ 种房” 行为的预案.一方面, 在农民“ 种房” 行为发生前, 政府并
   未明令禁止“ 种房” 行为, 从而使得叫停“ 种房” 无法可依; 另一方面, 在农民“ 种房” 行为发酵初期, 政府
   并未及时出台相应的干预措施, 从而延宕了政府在源头上制止“ 种房” 的最佳时机.于是, 在村民看
   来,“ 种房” 是政府默许的行为, 跟风“ 种房” 的人越来越多.
       2. 政府弱干预 & 信息变异式传播与“ 种房” 行为扩散
       “ 种房” 行为的出现很快引起的政府的关注, 政府的立场由不干预转向弱干预.这种弱干预主要
   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2011 年, B 镇政府在轻轨建设施工沿线张贴了通知, 劝导
   村民不要违规建房.与此同时, B 镇政府委派 L 村村委会干部到村民家里进行做思想工作, 劝导村民
   停止违规建房.二是严格规范建房审批手续.首先, 在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 村委会要对拟建房面积
   进行评估, 并经过投票来决定是否同意该户建房.村里投票通过后, 建房申请还要提交城建部门审
   批.三是严格规范建房标准和产权登记手续.城建部门规定, 一户只能建一套房子, 新建房屋的占地

   面积不能超过 120 平方米, 楼层不能超过 3 层.村民要拿到建房许可证, 无论是占地面积, 还是楼层
   数, 都不得超过限制.此外, 城建部门会不定时抽查新建房屋是否超标、 设施是否安全.
       然而, 政府的弱干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从 2011 至 2014 年, L 村新建房屋占 2009 年已建
   房屋的近九成.政府弱干预失效的主要原因在于: 在规范建房标准和产权登记手续这这一环节, 政府
   采取了差别化的行政干预.一方面, 绝大多数新建的超限房屋被认定为违规, 没有拿到“ 两证”; 另一
   方面, 村民们发现, 那些同样是超限建房, 但在政府机关工作或者与政府关系密切、 有门路的人, 最终
   还是获得了房产证.如前文所述的政府工作人员 FC , 她家新建的房屋为四层, 楼层数明显超标, 但她
   仍然获得了房产证.
       这种在规范执行中的变通行为, 强化了村民对“ 种房” 收益和风险的认知偏差.跟风“ 种房” 的村
   民认为, 政府对“ 种房” 的限制规定并非铁板一块, 而是可以变通的.从之前的经验来看, 2010 年的第
   一批“ 种房” 者大部分获得了房产证.既然第一批“ 种房” 者已经获得合法性认可, 后面“ 种房” 应该也
   能获得合法产权.退一步讲, 违规建房的人这么多, 如果政府一律认定为违规建房, 那么损害的就不
   是个别人的利益, 而群体的利益.届时, 村民可以以集体的名义向政府提出诉求.
       随着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 种房” 者行列, 与“ 种房” 相关的信息也在发生着变异式传播.尽管村
   民并不清楚本村是否被纳入征地范围, 也不清楚征地后的补偿标准, 更不了解“ 种房” 的违法成本.但
   在信息的变异式传播中, 村民产生了不实际的共识, 认为本村会纳入征地范围; 一旦本村土地被征, 有
   房户与无房户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天壤之别.此时, 村民“ 种房” 的补偿收益预期明显大于建房成本或
   风险, 处在“ 种房” 有利可图的普遍情绪之中, 这种情绪导致对“ 优势意见” 赞同和对“ 劣势意见” 沉默的
   螺旋式传播过程.正如勒庞在« 乌合之众» 中提到的, 群体之间存在着传染性, 个人容易接受暗示;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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