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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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期                             邓泉洋 等: 项目下乡后村庄秩序的再审视                                1 0 5

                   利益机会的分配体现了村庄权力的运作逻辑.政治精英、 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在项目推进过程
               中利益的让渡和交换, 表征着利益与村庄权力结构已经深深地融为一体, 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圈层化结
               构.村庄权力结构对村庄资源和利益分配机会的把控, 且借助利益分配的机会来调动其他精英来共
               同推进项目的落实, 减轻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 降低了经济精英的利益损失和提高了社会精英的收
               入.政治精英、 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基于利益让渡和权力交换所形成的圈子, 提高了项目的落地效
               率, 获得乡镇及上级政府的认可, 为限制和阻碍外部力量参与项目运作提供了合理性.
                   3. 项目运作的封闭化
                   正是村庄政治联盟的确立, 以及村庄精英与村庄政治权力的结合, 实现了对村庄权力和利益分配
               的垄断.政治联盟本身所具有的排他性在村庄的选举中可见一斑.利益同盟的形成是以利益为连接
               纽带的, 具有事件性, 不具有长效性.但在项目进村的实施过程中, 村庄的权力与利益已经紧密结合
               起来了, 构建起了村庄内部的“ 权力 G 利益网络”.这一网络表现出较强的排斥性, 决定了项目在村庄
               内部落实的进度和资源利用的成效.项目下乡是惠及全体村民的, 但是观察项目进村运作的整个过
               程, 发现普通村民在此过程中被边缘化                 [ 36 ] .村民被边缘化一方面源于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对村民
               的忽视, 导致村民没有必要和无法参与到项目的运作过程中; 另一方面源于村庄内部权力结构和利益

               格局所组织起来的网络具有非常大的排他性.
                   由项目带来的资源在 G 村通过“ 权力 G 利益网络” 进行分配, 且形成了村庄内部项目资源分配的
               垄断秩序.以村庄内部公共工程实施为例, 村庄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运输和挖掘以及人工修理河道等
               事务, 均由村庄内部有生产工具和生产技能的人员或者施工队伍承包, 这些人员与村庄的副职干部之
               间紧密关联, 如前文提到的 G 村的村委委员.其次, 由项目衍生的不用花费很多成本且有稳定的收
               入保障的工作机会, 均由与村庄权力主体有关联的村民获得.如 G 村引入工商资本下乡种植四季
               豆, 其中四季豆栽种、 维护和采摘等需要雇工的工作机会, 都是与村干部有关系的村民, 以及村庄内的
               社会精英及其家人获得.村内道路的日常看护和打扫则是由村支部副书记自己负责.
                   村庄生产工具和生产机会的垄断, 实现了村庄在确定利益分配规则上的排他性, 进一步强化了村
               庄“ 权力 G 利益” 小圈子的合谋, 巩固了精英联盟的地位.对于村庄内部的普通村民而言很难参与到项
               目的运作过程中而逐步地被边缘化.项目在村庄内部的落实和推进过程中, 由于权力的交换和利益
               的让渡使得项目在精英联盟的圈子内部运作, 呈现出封闭化的特征.

                  三、“ 权力—利益网络” 下村庄内部秩序的再理解

                  “ 权力 G 利益网络” 从本质上而言, 仍是一种组织网络.从权力、 利益两个外显变量来分析组织网
               络的基本特征, 且权力、 利益之间的互动关系形塑了村庄社会秩序.村庄社会秩序保障了农村社会结
               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的互动, 通常是由国家和社会的二元整合来实现的                                 [ 37 ] .因此, 村庄社会秩序具
               有外生性和内生性两个方面, 外生性的秩序受政治制度等要素的影响, 内生性秩序则与村庄的社会性
               质紧密相关, 其中主要要素有村庄社会关联、 农民行动单位和村庄价值生产能力等                                     [ 38 ] .村庄内部的
               社会秩序与村庄内部社会结构的要素紧密关联.项目下乡的过程中资源和规则等要素向乡村注入,
               改变了村庄社会治理主体和治理规则, 也改变了村庄内部的运转秩序.村庄内部秩序改变不仅受村
               庄内部的各个要素变化的影响, 村庄结构中的要素互动机制也会对村庄内部社会秩序产生影响                                             [ 39 ] .
               由此, 在村庄内部“ 权力 G 利益网络” 的运转逻辑下, 理解项目下乡过程中的信息分享机制、 利益分配原
               则以及责任落实过程等方面, 重新审视村庄内部社会秩序的内涵及特征.
                   1. 信息分享构建关系网络
                   项目下乡过程中“ 委托 G 代理” 的关系主要表现为项目发包方和项目承包方.村干部作为项目落
               地的属地责任人, 以“ 代理人” 的身份获得项目进村的详细信息.虽说按照相关规定村干部不能参与
               到项目的承包和实施当中, 但是项目进村后, 将相关的消息分享给村庄内部相应的精英群体, 实现信
               息共享, 构建起村庄内部基于项目下乡信息共享的网络联盟.项目下乡的信息主要在村庄内部的精
               英之间进行共享, 把普通村民等都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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