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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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总 148 期)
道、 小微水体, 很难做到全面了解.因此, 仅靠基层河长的“ 单核治理” 很难实现河流管护长效化,“ 政
府管不到、 基层管不好、 市场管不了” 的基层治水困境仍然存在 [ 3 ] .农村水环境所具有的公共物品属
性、 强外部性及地域性决定了水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破解农村基层水环境
治理困境, 弥补基层河长“ 单核治理” 能力短板, 增强河长制的政策效应, 需要引入第三方治理, 提升公
众参与度 [ 4G5 ] .公众既是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 也是治理成效的直接受益者, 他们具有自发
合作参与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内生动力.因此, 可以通过公众参与来完善和推动这种带有“ 运动式治
理”特征的“ 河长制” 治理模式实现长效化.
公众对优质环境的诉求能够有效推动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环境治理问题, 公众环境参与度越高的
地区, 环境污染的 EKC 曲线会更早地跨越拐点, 达到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双赢的发展阶段 [ 6 ] .河长
制全面推行背景下, 越来越多的基层河长通过吸纳和推动公众参与来提升水环境治理效率.然而, 囿
于公众参与渠道、 参与机制的限制, 以及公众长期形成的“ 政府依赖性” 和“ 搭便车” 心理, 导致公众自
下而上的主动参与较少, 参与效果较差, 呈现出高关注度、 低参与度状态 [ 5G7 ] .如何提高公众的参与
度, 真正实现全民治水, 使公众真切体验到参与感、 获得感、 幸福感, 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解决这
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构建适宜公众参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塑造与当地环境相匹配的公众参
与模式 [ 8G9 ] .因此, 有必要对当前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及模式进行系统分析.
鉴于此, 本文拟通过分析典型的实践案例, 探究农村水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的模式类型及具体做
法, 归纳总结不同模式的优劣势及各自的适用条件.此外, 政府权力与公众权利的互动, 使得公众参
与形式多样化, 如何协调二者间的张力, 既保证公众有效参与, 又确保参与权利不被滥用, 也是一个需
要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目前, 相关文献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仍然不够充分, 而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剖析
和解答, 可为河长制的落地生根和长效运行扩展新的政策路径, 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科学的实践
依据.
一、 研究设计
1. 研究方法
本研究试图探讨河长制推行中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模式以及能否破解农村基层治水困
局, 属于运行机制及内在机理的探究问题, 为此, 本文选择案例分析方法.同时, 为了系统考察当前公
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优劣及适用条件, 以及不同模式间的可能影响因素及互动关
系, 形成局部到整体、 个别到一般的学术转换, 本文采取比较案例分析方法 [ 10 ] .
2. 案例选择
江苏作为河长制的发源地, 是当前河长制全面推行的标杆, 特别强调了公众参与对河长制长效运
行的重要性.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及« 江苏省生
态河湖行动计划( 2017 — 2020 年)» 要求, 2020 年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0% 以上, 加快组建覆盖
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河长体系, 完善双河长模式, 在行政河长之外, 广泛吸纳公益民间河长, 发挥公众的
监督、 管护和决策作用, 实现河长制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 确保河长制的长效运行.
课题组综合考虑江苏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河湖自然资源、 河长制推行等因素, 并与当地河
长办负责人座谈交流后, 选取苏州、 徐州、 无锡、 宜兴四个地区为样本区.具体理由如下: ①2019 年苏
州河长制工作经验入选中组部组织编选工作案例, 作为江苏省治水工作的唯一入选案例, 有必要进行
深入考察; ②2007 年太湖蓝藻污染治理中, 无锡率先推出河长制, 是河长制的发源地, 治水经验丰富;
③ 在农村基层治水中, 宜兴依托数字网络推出“ 互联网 + 河长制” 治理模式, 在河湖监督和公众参与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很强的推广性; ④ 徐州与苏州、 无锡、 宜兴相比, 存在显著的差异( 地理位置差
异、 文化差异和经济差异), 并且徐州的河长制治水成效仅次于苏州, 有很好的代表性.
在确定了调研区域后, 课题组于2019 年7 — 8 月先后对样本区开展了实地调查.首先, 课题组就
河长制推行中农村水环境治理的组织体系、 考核机制、 宣传形式、 公众参与程度及参与效果等与河长
办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了解了河长制推行中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做法和遇到的问题.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