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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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 能够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的优势互补, 地方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有效结合,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
               弥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 有助于提升公共品的供给效率.下面以徐州 Y 村为例, 揭示以河养河
               模式的管护机制和实践成效.

                   ( 1 ) Y 村基本情况介绍. Y 村户籍家庭 300 余户, 人口约 1400 人, 村内水系发达, 流经河流共 3
               条, 村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水产养殖.长期以来, 由于村组织治水资金紧张, 疏于管理, 河流两岸生活
               垃圾乱倒乱放、 牲畜粪便及工业废水乱排, 导致村庄水环境污染日益恶化, 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
               量和身心健康.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河长制的全面推行, Y 村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流域资源, 创
               新性地提出了以河养河的市场化管护模式, 将河道管护与水产养殖结合起来, 实现以鱼净水和养鱼富
               民的目标.
                   ( 2 ) 以河养河模式的管护机制. Y 村以河养河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 村
               组织利用绝大部分河道水面的水产养殖功能, 以优惠的政策向社会公众发包河道水面经营养殖权, 做
               到每条河道有人管, 每处塘坝可利用.该模式有一套完整的管护机制: ① 确定第一责任人. Y 村以河
               养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行政河长, 在治水工作中发挥统领作用; ② 划定承包范围.按照河道的长
               度、 面积、 水质等自然特征, 规划河道公众承包的基本条件和水产养殖的技术指标, 形成一个统一的生
               态资源水系, 实现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 ③ 发布招标信息.拟定水面发包的市场化运作文件, 向社
               会发布水面发包的招标信息, 包括连带保洁责任、 考核奖励、 人员聘用、 协议内容等, 鼓励水面养殖能
               人、 大户、 村民合伙人积极参与选聘, 公开竞聘; ④ 确定承包责任人.综合考虑各选聘人的经营能力和
               信誉, 选取适合的承包责任人, 与其签订承包经营养殖协议, 并收取年度水面养殖发包金即保证金, 落
               实具体的责任, 切实做到养殖收益与河道管护责任不脱节; ⑤ 强化过程监督.行政河长每月组织专业
               人员对承包河道的管护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对河道承包责任人进行监督和指导, 每季度听取承包人经
               营和河道管护情况汇报, 协调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⑥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每半年行政河长
               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河道进行重点监测考核, 把握关键指标, 量化打分, 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年
               底, 由行政河长牵头组织民间河长、 第三方机构对村庄所有河道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并严格按照承包
               协议进行奖惩.对治理成效突出的承包人,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 并降低承包价格激励其管护
               自觉性.而对考核不合格、 造成水体污染的承包人, 扣除其保证金, 甚至无条件解除合同等方式予以
               处理.
                   ( 3 ) 以河养河模式的实践成效.实行以河养河模式后, Y 村河道管护效果有目共睹.经济效益方
               面, Y 村往年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 物力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 以河养河模式的实施, 使 Y 村节约河
               道保洁经费 2 万元, 每亩河道可增加养殖收入 3000 元, 每年给全村带来的收入达到 30 万元, 既减轻
               了政府负担, 又增加了村民收入; 社会效益方面, 由于河长监督指导到位, 考核奖惩公平公正, 社会公
               众承包积极性和管护主动性得到极大提升, 并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作为水环境治
               理的利益相关者, 不再是政府一方唱独角戏, 公众从以往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的心态, 到现在的积
               极参与, 实现了水环境治理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 村民切实体验到了水环境治理的获得感、 幸
               福感.
                   3. 无锡 H 村水环境治理中改善型公众参与: 民间河长模式
                   汪锦军曾借鉴西方“ 社区警务” 案例提出了公共服务改善型公众参与概念, 他认为公众作为公共
               服务的对象, 其有序参与对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 11 ] .在水环境治理中, 流域的整体
               性和流动性决定了地方政府之间、 政府与公众之间需要协同治理, 不仅需要身兼数职的行政河长, 更
               需要相对专业的民间河长.民间河长模式与西方社区治理中的“ 社区警务” 模式类似, 都体现了协同
               治理的重要性.
                   ( 1 ) H 村基本情况介绍. H 村是无锡市的一个城边村, 户籍家庭 600 余户, 人口约 2700 人.村
               周边聚集了大量的服装和食品生产相关企业, 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土地、 厂房租金.流经 H 村的河
               流有 3 条, 2007 年之前, H 村附近工业污水及村民生活污水乱排导致水生态环境恶化.随着无锡首
               次提出河长制, 处于城边村的 H 村河长为弥补自身治水能力短板, 广泛启动“ 民间河长” 招募计划,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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