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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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一季中稻的亩产约为 1200~1400斤。换言之,种植一季中稻的亩产仅比种植双季稻的亩产少约
                300斤,但是,种植双季稻的成本投入却比种植中稻高出一倍。因此,对于农民而言,种植双季稻显然
                不经济。
                    由此,早稻生产政策目标与农民生产秩序之间存在冲突。早稻生产政策内含着两个目标:一是

                确保粮食安全;二是提高粮食种植效率,政府希望提高粮食产量、通过提高耕地复种率来增加粮食产
                量。但农民并没有增加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早稻生产政策与农民的种植传统、家计模式和家庭劳
                动力配置之间都存在较大的矛盾。这种矛盾给早稻生产政策的推行带来了巨大阻力。
                    由于上级施加巨大的粮食生产问责压力,地方政府急于推进早稻生产工作。政策自上而下高压
                传导,形成巨大的政策执行落地压力。基层政府试图通过免费耕田、免费提供秧苗、收回抛荒地、提
                供保险补贴等措施动员农民种植早稻,但农民却对早稻生产政策产生排斥、抵触情绪。

                     “群众大部分抵制,群众还指着我们的鼻子骂,种什么早稻?去年(2020 年)就亏了,今年更
                  不好做(工作)了。(我们只能)上门一次,再上门一次……种早稻让群众不能得好处,不忍心这样
                  去弄,自己心里也没底气”。(访谈编码:20210427TJL)
                    基层政府同时面临着上级问责和农民抗拒的双重压力。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农民,都缺乏足够
                的应对这一行政任务的缓冲空间。


                    四、“制度-环境”双重压力下的基层干部:避责行为的生成

                    已有研究者揭示了地方政府部门规避风险的三种机制,即采取“利益捆绑”的市场化机制、“有限
                自治”和“扶持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机制以及“强化基层主导地位”的科层化机制。三种不同机制的实
                施原则、合法性基础、协同程度、实施效果等不尽相同,呈现出不一样的特点 。受该研究启发,本文
                                                                                    [21]
                也将基层干部在早稻生产政策中规避问责风险的机制进行分类。与该研究不同的是,本文总结的几
                种避责机制主要针对来自上级的行政问责风险,而不包括市场和社会风险。既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和
                基层社会环境构成了责任者的行动结构,责任者只能在既定的制度和环境下采取行动。面对上级的

                行政问责压力和农民的抵抗压力,作为责任者的基层干部主要采取以下机制来落实早稻生产政策,
                规避被上级问责的风险。
                    首先,“责任兜底”机制。所谓责任兜底,“是指基层政府在回应中央政府推动的公共政策扩散过
                程中,为了规避因对政策理解偏差而可能招致的风险,基层政府把有可能涉及的责任最大化,也即责
                任的全部承担,再把它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主体,以最终达到规避风险的效果” 。X 县早稻生产政策
                                                                                      [22]
                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责任兜底”的避责行为。只是 X 县基层政府的“责任兜底”行为并非发生
                在公共政策扩散过程中,而是形成于政策执行之中。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早稻生产任务指标,履行
                工作责任,基层干部除了宣传早稻生产政策、劝说农民种植早稻之外,还免费为农民提供种子、秧苗
                和土地翻耕服务。还有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早稻生产任务,帮助农民在耕地上完成播种、插
                秧的工序,以应对上级检查督查。
                    此外,为了完成早稻生产任务,村集体(以村级合作社名义)还负责兜底种植那些无人愿意种植
                早稻的耕地。2020 年,当地刚开始执行早稻生产政策。由于不少土地常年抛荒,耕地上长满杂草和
                杂树,村集体需要雇请挖机翻耕土地。当时挖机的市场价格为 170 元/小时,各个村集体投入了大量
                资金用于翻耕土地。村集体种植的耕地多为劣质耕地,包括深泥田、冷水田和望天丘。这些耕地的
                粮食产量本身就较低,有些不适合种植早稻的耕地甚至颗粒无收。再加上雇请机器、人力价格高昂,
                需要大量成本投入。因此,当年村集体亏损非常普遍。

                      在 Y 乡、F 乡,各村因兜底完成早稻生产任务亏损额度普遍在 10 万元以上,部分村庄亏损甚
                  至高达 30多万元。村干部的工资也被垫付用来完成早稻生产任务。2020年,Y 乡 C 村集体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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