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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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俱乐部属性
                    俱乐部理论是研究非纯公共物品配置效率的

                理论,代表人物是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
                an)。Buchanan 提出俱乐部物品是准公共物品的一
                类,受益上具有排他性,即消费者能够且愿意支付
                一定费用以享用具有排他的物品,消费上具有非竞
                争性,消费主体是有限的,具有一定公共性 。从
                                                        [15]
                某种程度看,俱乐部物品囊括了私人物品、公共物
                品或混合物品,即当俱乐部人数为1时,该物品可称                                 图 1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逻辑

                之为私人物品;当俱乐部人数无穷多时,又符合纯
                公共物品定义 。可见,布坎南的俱乐部理论涉及两个关键要素,俱乐部所能供给的俱乐部物品的数
                             [16]
                量和俱乐部成员的规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典型的“俱乐部”,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行
                土地等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经营管理集体资产,服务集体成员,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
                收的经济组织 。从公共经济学角度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成员组成的一个排斥非成员享受
                             [17]
                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分享收益的经济组织,成员内部间可以平等地享受共同的权益。从排他性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虑了户籍、承包地、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
                因素,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无法成为集体成员,且不可享受成员的相关权益,如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
                权。这种排他性主要表现为“价格”排他和受益者排他 :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
                                                                [18]
                权不是免费所得,成员虽不用直接支付一定的现金或实物,但其祖辈或自己曾作为农村集体的“义务
                工”或“积累工”,为集体建设和资产积累作出了相应的贡献,这种历史贡献可看作是集体成员对享
                              ①
                受相应权益的一种“价格”补偿,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的资产收益分配权仅针对成员,能将一部分幻想免费“搭便车”的非成员排除在外。从非竞争性
                看,成员平等享有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实践中,股权设置通常是“一人一股”的简单模式 ,虽然
                                                                                                   [19]
                极个别地方成员所持有的具体股份数量有差别,但每股所享受的权益是无差别的。按照《意见》要
                求,成员家庭新增人口可通过分享家庭内部集体资产权益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虽然
                成员人数增加可能会使家庭内部的资产权益存在竞争,但从现实情况看,增加的规模很有限,一般可
                以保持在拥挤点以下 。
                                   [1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类特别法人,可以提供俱乐部物品、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一方面,“俱
                乐部”属性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提供俱乐部物品。另一方面,公益和营利的“双重性”决定
                了其可以提供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内具有公益性,承担管理集体资产、服务
                集体成员的功能,在公共财政不能完全覆盖农村的情况下,“集体收入优先用于公益事业、集体福利
                和扶贫济困”,能为村(社区)提供绿化、治安、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同时,通过资金配套等方式可以
                            ②
                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公共物品供给 。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具有营利性,承担开发集体资源、
                                              [20]
                发展集体经济的功能,通过经营、入股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生产农副产品等私人物品,增加集体
                财富。
                    3.集体成员的社区封闭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鲜明的社区封闭性。根据 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示范章程(试行)》(以下简称《章程》),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长期在所在地生产生

                ①  1991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
                   等。”“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按标准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 10 至 20 个劳动积累工。
                   有条件的地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劳动积累工应当主要在农闲期间使用。”
                ②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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