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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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 期                 倪坤晓 等:面向2035年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在逻辑和动态趋势                                  73


                  体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打造以太空莲种植为主、生态套养为辅的农旅项目,实现亩均净收入 2000~
                  4000元。同时,从实践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多地选择“借力发展”,通过合作经营或入股的方式开
                  展集体内部自愿合作和对外开放合作 。这是因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
                                                    [26]
                  集体经济组织普遍面临缺少项目启动资金,缺乏懂经营、善管理人才,缺失农业现代技术、工业发展
                  核心技术的“三缺”困境,需要引入外部要素激发发展动能。如上海市宝山区塘湾村引入馨月汇公
                  司,利用公司资金、人才和技术优势,打造母婴康养村,种植优质水稻,生产适合母婴食用的米粉;种
                  植观赏花卉和食药兼用型中草药,发展花海和科普园;改造集体存量物业,打造康养中心。2020年塘
                  湾村集体收入达474万元。
                       从机制看,健全的决策机制、完善的监管机制和科学的分配机制是要素优化配置的重要条件。
                  决策机制方面,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普遍引入了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了“三会”制度 ,组织
                                                                                                      ①
                  架构完备,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方式更加科学,一些有条件的村还聘请职业经理人专业化打理集体经
                  济。但需要警惕多数人侵害少数人权益的“伪民主”,代理人架空委托人等问题。监督机制方面,主
                  要防范的是内部人和外部资本的控制。带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往往是村内的“两委”干部或其他
                  有资本、有头脑、有声望的“能人”,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合作与联合中,这类带头人往往扮演了多重
                  角色,既是集体资源资产使用的决策者,又是监督者,有时还是资源资产的使用者,当监督约束机制
                  不完善时,易引发“损公肥私”的问题。而其他市场主体在合作中因具有要素优势,集体经济发展中
                  的话语权和支配权逐渐增强,易产生借发展之名侵占集体资产的现象。分配机制方面,新型农村集
                  体经济实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对外与其他市场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收益共享机制,对内
                  统筹收益分配与集体积累、兼顾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既保护集体和成员合法权益,又能调动其他市
                  场主体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因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正确处理好集体内部资产与外部要素
                  的整合关系,构建科学的决策、监管和分配机制,达到资产保值增值,集体和成员增收的目的。
                       3. 收益分配与集体积累: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
                  有效平衡
                       收益分配与集体积累的本质是短期利益与长期
                  利益的选择。集体收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赖以生
                  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升成员市场参与力的
                  经济来源 。从短期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集体
                           [6]
                  收益分与不分的抉择,若选择分配的话,如何分?是
                  全部分配还是部分分配?是用于成员分红还是公共
                  事务、公益事业支出?从长期看,集体积累部分最终
                  也将用于分配,同样会面临如何分的选择,分与不分
                  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见图3)。
                       合理的分配比例是集体收益分配的关键。根据
                  《章程》规定,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时,地方可自主决                                     图 3  集体收益分配机制
                  定是否设置集体股,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
                  应当先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后进行成员分红。因此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是否设置集体股、如何
                  确定成员分红和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上。成员分红时,主要通过股份分配来调整不同集体成员的收
                  入分配关系 。实践中,多数地方提倡不设集体股,但决定权交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巩义市
                             [27]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管理指导意见》规定,原则上不设集体股,确需设置的,可按经营性净资产的
                  一定比例开展折股量化,集体股占总股本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20%。对于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的提
                  取比例,中央没有给出明确的参考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规
                  定公积公益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集体可分配盈余的20%。数据显示(见表1),2017-2019年,我国农

                  ① “三会”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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